| ( )Ω。
A.1.0 B.4 C.5 D.10
4-66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小( )Ω,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A.5 B.10 C.15 D.20
4-67当建筑物高大,引下线不应少于两处,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 )m。
A.10 B.12 C.14 D.16
4-68建筑物应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 )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压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
A.10 B.12 C.14 D.16
4-69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及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兼作防雷电感应之用。
A.5 B.10 C.15 D.20
4-70一类防雷建筑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
1从30m起每隔不大于( )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
2( )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A.6 B.10 C.30 D.50
4-71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 )m。当仅利用建筑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 )m。
A10 B12 C15 D18
4-72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Ω。防直击雷接地宜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体,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
A.4 B.5 C.10 D.12
4-73低压架空线应改换一端埋地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电缆埋地长度不应小于( )m。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小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Ω。
A.5 B.10 C.15 D.20
4-74二类防雷建筑物高度超过45m的建筑物,防侧击和等电位措施:应将( )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A.30 B.40 C.45 D.60
4-75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只设( )引下线,超过40m时应设( )引下线。可利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