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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刑法学

来源: 点击: 更新时间:2006-9-19 16:25:42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确认;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四、单位犯罪主题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罪过,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罪过形式);犯罪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联系,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二、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三、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犯罪过失的两个方面的特征;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以及两种过失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四、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分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两大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及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其评价标准: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第三节、第四 、第五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并会运用。

  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节 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通说主张凡符合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即为既遂。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

  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规定的三种既遂形态: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

  三、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

  对故意犯罪的既遂犯,应当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罪刑条文所规定的刑罚规格量刑。

  第三节 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三个特征。犯意流露和犯罪预备。

  二,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

  二、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四节 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的概念和三个特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三、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

  我国《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节 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中止的概念和三个特征。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

  二、犯罪中止的分类:预备阶段的中止与实行阶段的中止

  三、犯罪中止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并会运用。

  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新增)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共同犯罪形式的概念及其划分标准。

  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任意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必要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的概念;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的概念。

  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简单共同犯罪的概念;复杂共同犯罪的概念。

  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一般共同犯罪的概念;特殊共同犯罪的概念。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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