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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法硕入学联考试题解析(刑法学)

来源: 点击: 更新时间:2006-7-24 16:31:20

10.【答案】a。首先排除选项b、c,二者都要求仅存在一个违法行为,而本案中存在两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即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骗罪。连续犯,要求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而本题数行为触犯了不同罪名,因此排除选项d。甲实施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骗罪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因此属于牵连犯。

11.【答案】a。诈骗罪,一般财产到手,诈骗行为即告结束,因此选项a应选。故意杀人罪,受害人死亡,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不一定随之结束,因为行为可能认为受害人没有死亡而继续加害。因此,选项b也应排除。选项c、d属于继续犯,应当排除。比如,非法拘禁罪,受害人人身自由一旦被非法限制或者剥夺,即可构成既遂,但既遂以后,非法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仍在继续,人身自由受限的不法状态也继续存在。

12.【答案】c。刑法第55条第2款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据此,选项c错误。

13.【答案】b。根据刑法第87条第1项,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甲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因此对此行为的追诉时效为5年。该行为到2003年6月时,已经超过5年,应此对该4000元的诈骗金额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甲与乙构成诈骗共犯,应当根据共同诈骗的财产数额认定犯罪金额,而非根据分赃数额认定犯罪金额。据此,选项b应选。

14.【答案】c。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交通肇事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②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③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选项a,负事故同等责任以上的,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选项b,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选项d,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答案】d。甲盗用备用轮胎和发动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这是毋庸置疑的。该行为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因为甲盗窃发动机致使该车无法使用,当然也谈不上危害公共安全。据此,选项d应选。

16.【答案】b。走私普通货物罪,包括以下五种方式:瞒关(隐瞒不报)、绕关(从非海关关口进出)、闯关、变相走私(即后续走私,刑法第154条)和间接走私(刑法第155条)。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间接走私,按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非法经营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罪,在犯罪客体上是不同,前者是市场秩序,后者是国家海关管理秩序。王某的行为同时侵犯这两个客体,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罪,成立想象竞合犯,根据“从一重罪处断”原则,由于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关税50万元)的量刑重于非法经营罪,因此按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王某收购这批走私进境的石油,也构成收购赃物罪,成立收购赃物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法条竞合犯,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当按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王某不存在偷逃关税的直接行为,因此不构成偷税罪。

17.【答案】c。集资诈骗罪(第192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6条),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据此,选项c应选。对于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都可能涉及巨额资金,也都可能涉及众多被害人,而且单位都可构成该二罪。据此,排除选项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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