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注册 忘记密码?
新闻中心 | 外贸考试 | 建筑考试 | 财经考试 | 外语考试 | 医药考试 | 政法考试 | 金融考试 | 成人高考 | 普通高考 | 教育联盟 | 教育论坛
行业导航 | 小说阅读 | 分类信息 | 网络课堂 | 行业英语 | 外贸知识 | 初中教育 | 高中教育 | 资源下载 | 求职指南 | 人才招聘 | 考试书店
保存本页到网络收藏夹
添加到新浪收藏 收藏到Bbmao
 添加到百度搜藏 添加到雅虎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政法考试>法律硕士考试>历年试题>正文

2005年全国法硕入学联考试题解析(民法学)

来源: 点击: 更新时间:2006-7-24 16:32:03

50.【答案】d。主物与从物是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法律效力中的主从关系进行的划分。只有属于同一个所有人的两个独立存在的、要互相结合才能发生效用的物,才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如果是不同所有人的物,不产生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区分主物和从物的法律意义在于,如果法律或者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据此,选项d应选。

     八、多项选择题

51.【答案】abc。选项a属于履行道德上的义务;选项b属于明知无给付义务;选项c属于给付未到期债务,都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选项d属于“非债清偿”,支付金钱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52.【答案】bcd。一般地,双方当事人意思达成一致,合同成立。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因此该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排除选项a。但该民事法律行为附生效条件(甲之子出国),并附生效期限(一年内)。在生效条件成就和生效期限到达前,该行为自然不生效。据此,选项bcd应选。

53.【答案】bcd。根据婚姻法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据此,选项bcd应选。至于选项a,错在“一年”,应为两年。

54.【答案】ab。《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据此,选项a、b正确。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属于遗产的范围,选项c不应选。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因私有房屋而使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据此,宅基地使用权依附于私有房屋所有权。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成为遗产的范围。私有房屋所有权因继承发生转移的,其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55.【答案】abd。选项c并非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九、简答题

56.【答案要点】

(1)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2分)。

(2)条件的法律特点:

①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1分)

②条件应当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1分)

③条件应当是当事人选定(商定)的事实,具有非法定性。(1分)

④条件应当是合法的事实、具有合法性。(1分)

     57.【答案要点】

(1)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其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2分)。

(2)抵押权的特征:

①抵押权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抵押权的存在、转移和消灭均从属于债权,具有从属性(1分)。

②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得对于抵押物的整体主张权利;二是抵押物的部分变化或债权的部分变化均不影响抵押权的整体性。具有不可分性(2分)。

③抵押权并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具有物上代位性(1分)。

     十、辨析题

58.【答案要点】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1分)。

(2)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每一个人应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所谓“自己选择,自己责任”。通常情况下,对他人的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2分)。从另一方面讲,法律只使行为人本人承担责任,不株连他人。从这种意义上讲,“一人做事一人当”是正确的(1分)。

(3)不过,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行为也应负责(3分)。如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雇佣人对受雇人因业务行为而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等(1分,考生任意举一例即可给分)。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4  


  【 发表评论 】 【 关闭

上一篇 2005年全国法硕入学联考试题解析(刑法学)  下一篇 2005年全国法硕入学联考试题答案(综合课)
 企业服务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
 网络课程
 频道推荐
 教育新闻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资源合作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5-2007 EDUK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教育考试信息港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