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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法硕入学联考试题答案(综合课)

来源: 点击: 更新时间:2006-7-24 16:32:17

②侵犯了平等权。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中当然包括政治平等。区政府在公选条件并未列明必须具有“科级领导”职务的情况下,以此为由最后剥夺刘xx任职资格,导致他与其他具有“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处于不平等地位,构成“平等权”侵权行为。

③违犯了基本人权条款。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本案中刘xx的政治人权受到侵犯,区政府违反该条宪法规定。

(2)刘xx应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区政府撤销错误决定,恢复自己的任职资格。理由:①区政府有行政违法行为;②区政府具有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

70.答案要点

(1)《明史·刑法志》的这段文字,概括出了明朝极端君主专制法制的突出特征。

(2)廷杖是明朝皇帝杖责大臣的非常之刑罚。明律中并无廷杖的规定,但自朱元璋始,经常于殿廷杖责冒犯皇帝的大臣。

(3)厂卫干预司法,是明朝司法制度的一大特点。作为特务机构,厂卫既非国家专门司法机关,又无法定司法职权,却在皇帝纵容和宦官操纵之下,凌驾于中央司法机关之上,滥施刑罚,严重破坏了封建法制的正常秩序,是皇权高度集中和恶性发展的产物。上述情况至明朝中后期更加突出。

五、论述题:

71.答案要点

(1)法治社会中,权利保障原则具有重要意义,法治的目的之一就是保障公民的权利,没有权利保障就没有法治。

(2)权利保障原则的主要内容:

①尊重和保障人权:如生存权、自由权、财产权或者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等。

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依法平等地保护权利和依法平等地追究责任。

③权利义务一致:即公民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3)在立法活动中,贯彻权利保障原则是立法良善的表现,也是法治的前提。联系当代中国的立法实际,谈权利保障原则的意义。

(4)在政府执法活动中,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执行权利保障原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联系中国的执法实际,谈权利保障原则的意义。

(5)在司法活动中,贯彻权利保障原则,切实保障人权是法治的重要保证。联系中国的司法实际,谈权利保障原则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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