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装订要求:
上述材料,其中所有送审材料的清单1份、送审报告(委托书)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及附表一式30份、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审定)审核表》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1份,上述材料不需要装订。其他所有材料都必须装订成册,同时予以编号,并在首页附有详细目录。但所送材料需要两份的,如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审定)审核表》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除各留1份不要装订外,应把另1份装订进去。装订时应按业务工作总结、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工龄证明、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发表过的文章(包括报刊的报头或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复印件、编写出版过的书籍(包括书籍封面、目录、核心章节)复印件、起草或制定过的规章制度、其他有关材料的循序装订整齐。资料装订一般以每册150-200页为宜。
三、对各中评委报送材料的要求在上述申报者材料的基础上,各中评委经过评审后,应向省高评委报送以下材料:
1、中评委向省高评委的委托评审书。
2、《推荐申报高级会计师人员花名册》,在报送的《花名册》中,一定要将个栏目完整地填列,不能留有空格。
3、《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附表上应加盖各中评委印章。
注意事项:
1、委托评审书应包括所有各中评委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中评委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有关栏目完整性把关。公章必须是单位公章,不能是部门印章。
3、各中评委在组织评审时,对申报材料要做到原拆原放,以免材料错位。
4、各中评委在上报材料时,应将综合表及附表各30份、破格表1份、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申报人员照片从申报人员材料中抽出,其中申报人员材料要单独封存。
5、上报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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