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多次担任重要文稿的责任编辑;复审或终审某些重要稿件,解决审稿和编辑中的疑难问题。 (4)撰写评论;撰写高水平的专业性文章。 5、会计培训。 (1)掌握本专业科技发展动态和财会队伍现状,编制合理的培训计划,根据需施教、常用结合的原则,在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培训,促进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方面取得成绩。 (2)编写(7万字以上)或主持审议具有大中专水平的财会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提出的建议性意见被采纳实施。 (3)担任一、二门具有大、中专水平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讲授任务,授课量不能低于300课时。 (4)指导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水平的人员进修、实习和论文写作。 在会计师任期的五年内,曾在现在岗位以外的其他会计岗位上工作过,其工作业绩的同类条件可以互补,但要求标准不能降低。 四、论文和著作 撰写下列论文、著作之一者: 1、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专业学术论文; 2、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被选用交流不少于两篇有价值的专业学术论文; 3、经行业专家认定的有独创见解的专题报告三篇以上; 4、被市级的会计(含相近专业)学术团体评为优秀论文或被收入论文集两篇以上; 5、正式出版专业译著; 6、撰写出版3万字以上本专业专著或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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