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际贸易基本程序和内容 [掌握]贸易术语:用来说明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责任的划分。 使用贸易术语可以简化交易洽谈的内容、缩短洽谈的时间,并且还能节省有关的费用。 FOB: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买卖双方的责任 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 FOB Liner Terms (FOB班轮条件):买方 FOB Under Tackle (FOB 吊钩下交货):买方 FOB Stowed (FOB 理舱费在内):卖方 FOB Trimmed (FOB 平舱费在内):卖方 《美国对外贸易修订本》对FOB术语的解释与上述有差异: ① 在任何一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只有在FOB后加“Vessel”字样,并列明装运港名称,才表明卖方在装运港船上交货。 ② 在风险划分上,以船舱为界。 ③ 在费用负担上,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CIF: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负责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灭失和损坏的风险,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买卖双方的责任 CIF属于“装运合同”,因此,风险划分点与运费划分点不同。 CIF合同是单据买卖。 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 CIF Liner Terms (CIF 班轮条件):卖方 CIF Landed (CIF 卸至岸上):卖方 CIF Ex Tackle (CIF 吊钩下交货):卖方 CIF Ex Ship’s Hold (CIF 船底交货):买方 CFR [注意]卖方要及时做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保险。 卸船费用的负担与CIF一致。 FCA:卖方必须在合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地点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交货点: 在卖方处交货——卖方负责装货 其他情况下——买方负责卸货 CIF、CIP条件下,买卖双方事先未在合同中规定保险险别和保险金额,卖方只需按最低责任的保险险别取得保险,最低保险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10%。 十三种贸易术语的比较
[掌握]交易磋商的步骤:邀请发盘、发盘、还盘、接受 [掌握]邀请发盘(Invitation to Offer) :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寻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不是必经程序,其中最常见的是询盘) [掌握]发盘(Offer) :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有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是必经程序) 发盘即可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 [掌握]构成发盘的条件 ① 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② 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③ 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④ 传达到受益人 [熟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采用口头发盘时,除发盘人发盘时另有声明外,收盘人只能当成表示接受方为有效。 发盘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发盘的撤回或更改通知赶在受盘人受到该发盘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则发盘即可撤回。 在发盘已送达受盘人,即发盘已经生效,但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之前这一段时间内,只要发盘人及时将撤销通知送达受盘人,仍可将其发盘撤销。 还盘(Counter Offer) :收盘人不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可有可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