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报考条件
㈠ 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分别见《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一)、《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二)《2006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三)、《2006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四)、《2006年度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五)。各资格审查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㈡ 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上述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五、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㈠ 资格审查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审程序为:报考人员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工程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十一,网上可下载),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原件、设计业绩和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交指定的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㈡ 资格审查部门
1.重庆市建委委托万州区建委对万州区、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开县、云阳县、忠县、梁平县、城口县地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委托涪陵区建委对涪陵区、武隆县、垫江县、南川市、丰都县、石柱县地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委托黔江区建委对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地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其它区、县(自治县、市)的首次报考人员到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63626930)。
六、报名要求及程序
1、报名要求
(1)首次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部门审查合格后,持市注管会《注册( )工程师报考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1寸黑白免冠近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
(2)续考考生不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所在单位盖章,须持上年度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卡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填涂《重庆市 资格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各报名点务必检查《报名卡》内容填涂正确,照片无遗漏并保证质量。《报名卡》填写须字迹工整、清晰。
(2)考生或被委托人填涂《报名卡》信息须完整准确,不能漏填、错填。否则,责任自负。
3.现场摄像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1)款规定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报名点报名。
(2)报考人员委托人代报名,被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1寸黑白近照(1张)和报名要求(1)款中规定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报名点报名。
4.各报名点以报考人员身份证与报考人员本人(像片)进行核对,必须一致。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要认真核实。对报考人员填涂的《报名卡》和现场摄像报名校对单上的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报考类别、级别、专业、科目、身份证号码核查准确无误后,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卡》和现场摄像报名校对单上签名确认。
七、报名地点
㈠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创世纪宾馆六楼,联系电话:89077188、89078888-8520)。
㈡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联系电话:67765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