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价格鉴证、价格认证、价格评估和价格管理专业人员的管理,规范价格专业人员行为,提高价格专业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省人事厅批复同意,在价格鉴证、价格管理领域里设立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一、为了壮大价格鉴证队伍,提高执业人员水平。广东价格事务工作自九十年代初开始到现在已历时十年。十年来,在省物价局党组的重视、支持下,在价格事务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省价格事务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业务工作以价格咨询、价格顾问、赃物估价发展到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评估、价格认证等,工作量由当初的年三万宗左右发展到现在十三万余宗。人员队伍由当初的100人左右发展到现在的1500人左右。尽管如此,但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队伍素质不高,其突出标志就是具有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太少。目前,全省现有价格鉴证师198名,比土地估价系统少3倍,比房地产系统少7倍。这样的队伍实难承担繁重的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任务,成为新形下发展价格鉴证工作的一大困扰。目前,价格鉴证队伍要完成现有的工作任务,预计全省需800名左右的价格鉴证师,尚差600名左右。据国家计委、人事部对价格鉴证师每两年进行一次考试计算,全省价格鉴证人员要8年才能达到上述指标,但工作时不待我。鉴于此,拟采用建立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办法来充实价格鉴证队伍。 二、为了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进入九十年代后,为了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我省加大了价格改革力度,政府除对重要的垄断性价格、公益公用性价格、资源稀缺性价格和小部分服务价格纳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外,其余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市场发育不够成熟,市场行为不够规范,人们的市场法制观念不够强,因此,物价放开后,市场的价格行为仍然比较紊乱,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市场价格行为乱、如哄抬物价、满天要价,行为垄断、价格欺诈、短斤少两,以次充好、虚假降价等:二是部门管理价格行为乱,政出多门、价出多门。一些部门擅自制定出台部门价格政策或者超越价格管理权限,变相提价或收费等。三是流通、生产企业的价格行为乱,如擅自制定土政策、扩大商品成本、扩大支出费用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涉及范围广、品种多情况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仅靠物价部门现有力量管理物价远远不够,需要依靠社会力量来协助物价部门管理物价。设立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并将其普及到相关工作领域不失为社会力量管理物价的好办法。 三、为了提高单位价格管理水平,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据初级统计,全省需配备助理价格鉴证师人员的单位约2000个以上。在这些单位中,大都没有价格管理专业人员,单位定价管价水平不高,使得这些单位在生产、流通领域中的价格行为或价格决策都与市场经济需要有较大差距,有的甚至基本上不懂定价,进而影响了单位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单位自主价格决策(或定价能力)的基本途径是依靠单位本身。助理价格鉴证师的建立,就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单位设置助理价格鉴证师,主要职能是对单位成本的审核、确定,商品价格(含服务价格)的制定,市场价格形势走向及应对策略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00二年八月二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