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令广大业界人士盼望的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房地产专业科目)考试(第十七期)即将开考。“一考两用”、“两个协会”分头考试和提高报考门槛,成为这次考试的亮点。
“一考两用”。这次《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房地产专业科目)》考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二为一,即两项考试,统一报名条件与培训、考试内容,同时报名,同时培训,同时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全国证(协理)”和“上海证(房地产专业科目)”两种证书。
“两个协会”分头考试。经有关部门协商决定,上海市房地产执业经纪人资格考试由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和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组织实施,其中公共科目由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组织考试,房地产专业科目由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组织考试。考生除参加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科目(《房地产基础知识》和《房地产经纪基础》)考试外,还必须参加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组织的上海市执业经纪人资格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凭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市房地产执业经纪人资格(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和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颁发的《上海市执业经纪人资格(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到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领取《经纪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
提高了报考门槛。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的现实状况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上海市房地产执业经纪人资格(房地产专业科目)”报名考试的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恢复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反映了广大业界人士的强烈愿望和要求,是加强上海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