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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 解析: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
016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 )
答 √ " 解析: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 "
017 行政处分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
答 √ " 解析:行政处分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
018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单位负责人。( )
答 × " 解析: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
019 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 )
答 × " 解析: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 "
020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5 年、 10 年、 15 年和 25 年 5 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
答 × " 解析: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3 年、 5 年、 10 年、 15 年和 25 年 5 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
021 所谓销毁,是指故意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予以毁灭的行为。( )
答 √ " 解析:所谓销毁,是指故意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予以毁灭的行为。
022 所谓授意,是指通过明示方式,指示他人按其意思行事。( )
答 × " 解析:所谓授意,是指暗示他人按其意思办事。 "
023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 )
答 × " 解析: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
024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所有记载事项均不得更改。( )
答 × " 解析: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
025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 " 角 " 为止的,在 " 角 " 之后可以不写 " 整 " (或 " 正 " )字。( )。
答 √ " 解析: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 "" 角 "" 为止的,在 "" 角 "" 之后可以不写 "" 整 "" (或 "" 正 "" )字。 "
026 ¥ 425.06, 应写成人民币肆佰贰拾伍元零陆分整。( )
答 × " 解析:中文大写金额数字有 "" 分 "" 的, "" 分 "" 后面不写 "" 整 "" (或 "" 正 "" )字。 "
027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
答 √ " 解析: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
028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
答 × " 解析: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
029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
答 √ " 解析: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
030 存款人虽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但因其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所以可以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
答 × " 解析: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
031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
答 √ " 解析: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
032 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
答 √ " 解析: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
033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
答 √ " 解析: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
034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 )
答 √ " 解析: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 "
035 除基本当事人外,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 )
答 √ " 解析:除基本当事人外,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 "
036 行使追索权的票据当事人,有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
答 √ " 解析:行使追索权的票据当事人,有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
037 绝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不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 )
答 √ " 解析:绝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不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 "
038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公示催告的形式进行补救。( )
答 √ " 解析: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公示催告的形式进行补救。 "
039 申请人或收款人无论为单位或个人,出票银行均可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 )
答 × " 解析: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
040 银行汇票的出票金额可以手写,也可以用压数机压印。( )
答 × " 解析:银行汇票要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 "
041 普通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提现。( )
答 × " 解析: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 "
042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
答 √ " 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
043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 5 %但不低于 1000 元的罚款。( )
答 √ " 解析: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 5 %但不低于 1000 元的罚款。 "
044 只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
答 × " 解析:我国税法规定,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依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045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
答 √ " 解析: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
046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持税务登记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 )
答 √ " 解析:我国税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持税务登记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
047 开具发票时应按号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 特殊情况也可分联次开具。 ( )
答 × " 解析:我国税法规定,开具发票时应按号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
048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得转借、转让发票;但根据需要可以代开。 ( )
答 × " 解析:我国税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
049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 )
答 √ " 解析:我国税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
050 税务登记共包括以下几项: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 )
答 × " 解析:我国税法规定,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 "
05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确定实行查定征收方式的,其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
答 × " 解析:我国税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确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其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
052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答 √ " 解析: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053 我国税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拆本使用发票。( )
答 × " 解析:我国税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
054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 )
答 √ " 解析:我国税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
055 定期定额征收这种税款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缓建账的小型纳税人。( )
答 √ " 解析: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税款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缓建账的小型纳税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