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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07企业法律顾问考试4月3-5月15报名

来源: 甘肃人事厅网站 点击: 更新时间:2007-5-15 14:39:27
 

甘人通[2007]  号
关于2007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国资委、司法局,甘肃矿区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2007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省政府国资委和省司法厅共同负责。省人事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颁证工作;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前培训、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
10月20日上午  9:00—11:30《综合法律知识》
10月20日下午  2:00—4:30《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上午  9:00—11:30《企业管理知识》
10月21日下午  2:00—4:30《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法律或经济类专业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法律或经济类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不含省内有效),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申请免试(考二科或考一科)部分科目的条件:
7、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8、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不含省内有效),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9、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不含省内有效),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3日—5月15日。参加考试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各市州考生到所在市州国资委报名,经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上报省政府国资委。兰州市和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政府国资委报名。中央在甘单位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甘肃矿区考生在酒泉市国资委报名)。各报名点于4月27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报考费上报省政府国资委,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所有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07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1份;《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1份;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验后退还);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和职业道德证明材料1份;近期1寸黑白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和信息卡上各1张)。报名表可在省政府国资委网站下载。
2、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4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科或考1科的人员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3、考试费每科50元,报名费每科5元,工本费每人5元。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将费用及时上缴,不得拖欠或截留费用。
4、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5、报考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涂《报名信息卡》,各报名点一定要按《报名信息卡》上的填涂说明和要求,逐项仔细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信息卡中报名序号(按自然数升序全省统一排列)由各报名点上报资料时按指定的序号段填涂,其它项目由考生本人填涂。新考生不填涂档案管理号,老考生必须填涂原老档案号,否则以前已经考过的成绩不能滚动计入。信息卡背面照片必须按要求在线框内张贴平整。录入考生的信息以考生本人填涂的信息卡为准,责任自负。
6、有关单位和报名点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掌握资格条件,不得随意变通或放宽条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伪造学历、资历证明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资格考试。
7、考试教材在省政府国资委法规处订购。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省报名点地址:省政府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兰州市南昌路1718号409室) 
联系人:潘倩       联系电话:0931—8729053
网  址:www.sasacgs.gov.cn
附件1:《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甘肃省人事厅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      甘肃省司法厅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07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考级别:                                                                  报名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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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报考类别
 
报考专业
 
报考级别
 
职称
 
工作年限
 
档案管理号
 
工作单位
 
电   话
 
免试部分科目及条件
 
免考
人员
1
综合法律知识
 
不免考
 
1
综合法律知识
 
2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3
企业管理知识
 
3
企业管理知识
 
4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4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审批意见
 
说明:1、档案管理号:新考生不填,老考生必须准确填涂原档案号。
2、报考类别:统一填涂30
3、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
级别填涂1、专业填涂01,为免3科考1科(企法顾问实务);
级别填涂2,为免2科考2科,专业填涂01(考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法顾问实务),专业填涂02(考企业管理知识、企法顾问实务);
级别填涂4、专业填涂01,为考4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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