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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07年企业法律顾问5月8-6月1报名

来源: 广西人事考试网 点击: 更新时间:2007-5-15 14:35:40
 

关于做好我区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07]62号
各市职改办,区直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2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日、2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0日上午9:O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2:0O—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上午9:O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2:0O-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可携带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与科目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成绩管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
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1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5月8日至6月1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7年5月28日至6月1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及地点,按全区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自定并公布。各市考试部门应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企业法律顾问由本人上网填写《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企业法律顾问由本人上网填写《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缴费说明”进行)
  3、按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3元。报名费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四)各市报名点于6月29日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7月25日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10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五、考场设置
  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部署,抓紧时间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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