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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模拟试题试卷一参考答案

来源: 点击: 更新时间:2007-12-14 23:36:34

58.答案:AC
解析:本题考点是村民委员会的设立。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之规定,新柳村村民委员会的设立,应当由柳树乡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合柳市人民政府批准。A项表达错误,B项判断正确。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之规定,C项表述有两种方式,召开村民会议,可以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也可以由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以C项只考虑一种方式是有疏漏的;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所以C项“应当经本村18周岁以上的全体村民的过半数通过”的说法是错误的,故C项应人选。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第1款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D项中关于柳树乡对新柳村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帮助的表述是正确的,D项不能选。
59.答案:AD
解析:本题考点是公民基本权利中的宗教信仰自由。我国现行《宪法》第36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其含义包括: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宗教中的这个教派或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或者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宗教与邪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依此“新日气功研究会”根本就不是宗教,而是可以认定为邪教的非法组织,故D项正确。对于B项,因为“新日气功研究会”根本就不是宗教,谈不上王大爷对宗教忠诚不忠诚的问题,而且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王大爷即使日后不信基督教而改信佛教,其改变宗教信仰也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所以B项是错误的。基督教有教人心境高洁、关爱他人的良好一面,也有其主张有神论的一面,按照我国的法律和社会政策,王大爷的信教行为并不能给予鼓励,故C项错误。我国《宪法》第36条第3款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宗教活动应当在核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场合内进行。王大爷在公众操场这样的公众场合传教是非法的,A项是正确的。故本题的答案为AD。
60.答案:ABD
解析: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AB项正确。C项错在收留抚养的机构为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不是未成年人救助机构。D项是一种馈赠行为,上述机构及其人员并未牟取利益,因此D项也正确。
61.答案:ABCD
解析:宪法上公民的参政权,既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政治自由权,也包括公民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权利,对此《宪法》第54条有明确规定。在程序合法、考试成绩第一、政治考察合格的情况下,区政府取消刘某任职资格,是侵犯其政治权利的行为。《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中当然包括政治平等。区政府在公选条件并未列明必须具有“科级领导”职务的情况下,以此为由最后剥夺刘某任职资格,导致他与其他具有“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处于不平等地位,构成“平等权”侵权行为。《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本案中刘某的政治人权受到侵犯,区政府违反该条宪法规定。至于D项如何维护宪法权利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有通过宪法诉讼的方式。因为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宪法诉讼制度。因而只能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寻求救济。在目前,行政诉讼制度是最有效的制度。
62.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点是宪法修正案。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A、B、C、D四项皆为正确选项。
63.答案:BC
解析:秦律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此必须受理。但是秦律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官府不应受理,并且对坚持告诉的,要予以处罚。因此,B、C说法正确。
64.答案:AD
解析:《德国民法典》肯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不受限制和资本主义“契约自由”,并直接保护了资产阶级和容克贵族对劳动者的剥削,①正确。②中的法人制度是最先规定于《德国民法典》的,承认法人为民事权利主体,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因此②正确。③的说法也正确。德国民法典的编纂和施行引起国内外广泛的影响,打破了法国民法典近一个世纪的垄断,因此④正确。⑤的说法是属于法国民法典的,因此①②③④都正确,故AD当选。
65.答案:BD
解析:拍卖可以设定底价,拍卖标的无底价,应当明示;但是如果拍卖标的有底价,可以不公示。C项“无底价拍卖无法进行”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拍卖法》第61条的规定,D项正确。对于拍卖标的的明显瑕疵,拍卖人无须告知竞买人。故B项正确。根据《拍卖法》第67条规定:“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委托拍卖或者参加竞买的,适用本法。”故A项不正确。
66.答案:BC
解析:《审计法》第45条规定:“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二)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三)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其他处理措施。”故A错误,B、C正确。根据第48条的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D项太绝对不应选。
67.答案:ABCD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故本题四个选项全都属于限制竞争行为。
68.答案:ABCD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A项正确。根据第38条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第36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第47条的规定, D项正确。ABCD都应入选。
69.答案:AC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故D项错误。本案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两工厂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但中毒工人需要就损害事实举证。故C项正确,B项错误。被告人两工厂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与环境污染无关,即不能证明排放的污染物不能产生受害人遭受的损失的,就推定因果关系存在。A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
70.答案:ABCD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许可各种特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上述所得,无论支付地点在中国境内与否,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71.答案:BCD
解析: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的规定,设立税务登记必须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故应当先进行工商登记,A项说法是正确的。依照该法第16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故B项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规定,冻结账户、查封、扣押财产等税收保全措施必须以纳税人不能提供担保且得到县以上税务局局长的批准为前提,而责令提供纳税担保本身并不以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的批准为前提,故C项说法错误。根据第52条的规定,偷税行为具有主观恶性,因而追征不受期限限制;因税务机关的过失导致的追征期限一般为3年;因纳税人失误(如计算错误)导致的追征期限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5年。故D项混淆了纳税人偷税和失误导致的追征期的区别。
72.答案:BCD
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均应当经过国务院批准。切不可与《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相混淆。因而甲省征收基本农田20公顷以及乙省征收普通耕地30公顷都需要经过国务院批准。故A项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关于征收补偿标准的规定,甲乙两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是过高,而是低于法定标准,法定标准应当为6至10倍,故C项说法错误。虽然跨省公路是同一个项目,但是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的,所以可以存在差异,故D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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