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注册 忘记密码?
新闻中心 | 外贸考试 | 建筑考试 | 财经考试 | 外语考试 | 医药考试 | 政法考试 | 金融考试 | 成人高考 | 普通高考 | 教育联盟 | 教育论坛
行业导航 | 小说阅读 | 分类信息 | 网络课堂 | 行业英语 | 外贸知识 | 初中教育 | 高中教育 | 资源下载 | 求职指南 | 人才招聘 | 考试书店
保存本页到网络收藏夹
添加到新浪收藏 收藏到Bbmao
 添加到百度搜藏 添加到雅虎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政法考试>司法考试>自测习题>正文

国际经济法跟章配套练习题及解析(1)

来源: 点击: 更新时间:2006-11-11 15:21:59

2.【答案】ABD

【考点】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要约和承诺——逾期承诺的效力

【解析】理论上迟到的承诺或逾期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公约第21条并没有一概地否定逾期承诺的效力,该条对逾期的承诺有下列变通的规定:

(1)对于逾期的承诺,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为有效的承诺。

(2)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其要约已经失效。所以正确答案是ABD。

3.【答案】ABC

【考点】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

【解析】卖方的义务主要包括交付货物、交货必须与合同相符、移交单据、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不包括货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正确答案是ABC。

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一、单选题

1.【答案】D

【考点】委付和推定全损的概念

【解析】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受损后对货物的修理费用,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其运到后的价值。委付发生在保险标的出现推定全损的情况下,当保险标的出现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部分损失求偿或按全部损失求偿。当被保险人选择后者时,则由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人,而由保险人赔付全部的保险金额。

2.【答案】C

【考点】提单的种类

【解析】依收货人的抬头可将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不能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指示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根据《海商法》第79条,指示提单的背书方式有两种,记名背书(又称专门背书)和不记名指示(又称空白背书)。

3.【答案】C

【考点】《海牙规则》——承运人的过失免责

【解析】《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共有17项,其中第1条就是“航行过失免责”,即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本题其他几个选项均属于无过失免责范围。

4.【答案】C

【考点】《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的比较

【解析】调整提单运输的三大公约是《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汉堡规则》取消了《海牙规则》关于承运人航行过失免责,因而在承运人的责任基础上采用了完全的过失责任制。同时,《汉堡规则》还采用了推定过失责任制,即在货损发生后,先推定承运人有过失,如承运人主张自己无过失,则必须承担举证的责任。

5.【答案】B

【考点】《海牙规则》——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解析】《海牙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货物运输责任期间为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完船为止的期间。实践中,多理解为钩至钩责任。

6.【答案】C

【考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提单的种类

【解析】依《海商法》第79条的规定,提单的转让有三种情况,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背书后可以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A是记名提单;B是指示提单的转让方式;同理,D也错误。

7.【答案】B

【考点】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

【解析】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在于:首先,共同海损所涉及的海上危险应该是共同的,必须涉及船舶及货物共同的安全;而单独海损中的危险只涉及船舶或货物中一方的利益。其次,共同海损有人为的因素,是明知采取措施会导致标的的损失,但为共同的安全仍有意采取该措施而引起的损失;而单独海损则纯粹是意外事故造成的标的的损失,无人为的因素。再次,共同海损的损失由于是为大家的利益而牺牲的,所以应由受益的各方来分摊,而单独海损的损失则由单方来承担。可以知道,ACD是单独海损,只有B是共同海损。

二、多选题

1.【答案】BCD

【考点】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

【解析】单独海损失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标的的直接损失,这种损失只属于特定的利益方不涉及其他方。所以,A选项货物的损失和C选项船舶的损失都是由于意外着火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只涉及货方或船方各自的利益,属于单独海损。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所以,BCD各选项属于共同海损。

2.【答案】ABD

【考点】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解析】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的基础是统一责任制,所以B选项是正确的,C选项是错误的,因为《联运单证统一规则》采用的是区段责任制度和统一责任制相结合的制度。《公约》实行完全推定过失责任原则,除非多式联运经营人能证明其本人、受雇人或代理人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和其后果已采取了一切所能要求的合理措施,与《汉堡规则》相同,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公约》规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为从接管货物之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的期间,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

3.【答案】BD

【考点】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提单的种类

【解析】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银行或买方或提单的受让人只接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所以,选项B、选项D正确。

4.【答案】AC

【考点】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综合题——保险、承运人责任

【解析】首先,货物受损是因为雨水浸湿,一切险中包含淡水雨淋险,属于承保范围,因此,A公司可就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其次,货物被雨淋,是因为集装箱有漏洞,集装箱是承运人提供的,说明承运人没有尽到适航义务,应就损失承担责任。所以,承运人有过失,不能享受免责。再次,如果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于第三者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的,在保险人依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支付了约定的赔偿后,即取得了由被保险人转让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就是代位求偿权。所以,选项C正确。

5.【答案】ABC

【考点】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时效

【解析】《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海商法》第261条规定,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海商法》第262条规定,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海商法》第264条规定,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所以,选项A.选项B、选项C正确。

6.【答案】AC

【考点】提单的种类

【解析】倒签提单是指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预借提单是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还未装船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可见,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都属于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

7.【答案】ABD

【考点】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船合同的概念和区别

【解析】航次租船合同又称为程租船合同,指航次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的运费的合同。在航次租船合同下,出租人保留船舶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并由其雇佣船长和船员,船舶由出租人负责经营管理,由出租人承担船员工资、港口使费、船用燃料。因此,AD选项是正确的。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在营运成本上,在航次租船中由船方负担的航次成本在定期租船下转由租船人承担。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光船租船合同是指由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期限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光船租船应由承租人负责为船舶投保水险、战争险和保赔保险,但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则以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共同署名。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

8.【答案】ACD

【考点】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以及光船租船合同的概念和性质

【解析】航次租船合同又称为程租船合同,指航次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的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是一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所以,A选项正确。光船租船合同是指由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期限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这是光船租船的定义而不是定期租船合同的定义。光船租船应由承租人负责为船舶投保水险、战争险和保赔保险,但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则以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共同署名。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我国海商法中有关船舶租用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均为非强制性的,只有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没有不同约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9.【答案】ACD

【考点】国际货物买卖综合题——涉及承运人的责任和免责,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转移

【解析】根据《海商法》第48条规定,承运人有管货责任,即“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本题中,因货舱舱盖不严而使部分货物湿损属于承运人的责任,承运人不可免责,故A.D错误。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一切险除包括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沾污、渗漏、串味异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钩损、碰损破碎、锈损等原因。本题中,遇小雨而使部分货物湿损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因甲公司只投保了水渍险,所以保险公司不赔偿,C错误。

10.【答案】ABCD

【考点】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保险人的除外责任

【解析】除外责任就是保险人不承保的风险。保险所承保的是一种风险,所谓风险就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如果该风险必然发生则保险人是不承保的,因此,自然损耗这种必然发生的风险保险人通常会约定不予承保,因此,CD正确。市价跌落引起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人也往往将其列入除外责任的范围,因此A正确。此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等不是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约定的人为风险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也不予承保。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也属于除外责任,B正确。

本新闻共6页,当前在第4页  1  2  3  4  5  6  


  【 发表评论 】 【 关闭

上一篇 国际经济法跟章配套练习题及解析(2)  下一篇 证券法测试题及解析
 企业服务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
 网络课程
 频道推荐
 教育新闻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资源合作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5-2007 EDUK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教育考试信息港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