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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点击: 更新时间:2006-9-29 17:10:24

 关于200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事厅浙统[2006]70号《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现结合杭州市的实际,就有关申报事项重申如下:

    一、申报材料齐全。申报者须按文件规定,将申报材料1-12项材料(非破格人员,第10项材料可免)收集完整。申报材料份数要准确,复印件用A4纸。

    二、装订整齐美观。除2、4、10、12项之外,其他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外语免试审核表》(附件5),《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附件6)及身份证复印件单独装订)。页码统一编在右上角。

    三、审核认真仔细。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各种复印证明材料经与原件核对后要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的意见,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有些材料还需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及时。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2006年度推荐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2)和有关评审材料报送区人事局(联系电话:87702133,88217780,联系人:余虎、陈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人事厅

        关于200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统计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试点工作方案,现将我省200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和条件。凡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3〕158号)有关规定的人员,均可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申报人员,需取得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相应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应免试条件;40周岁以上(含 40周岁)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需取得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办公室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WINDOWS 2000、WINDOWS XP),或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以上模块(科目)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中央、部署在浙单位的申报人员,必须出具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委托我省评审的正式书面委托函。

    二、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成果业绩、著作论文等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要求详见《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材料要求》(附件1)。

    三、报送程序。由申报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按照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材料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填写有关表格,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所在市统计局。各市统计局对本地区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同级人事部门复审后,由各市统计局报省统计局。在杭省级单位经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统一向省统计局申报。中央、部署在浙单位申报人员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直接向省统计局申报。上述申报人员经省统计局、省人事厅核准后,提交浙江省统计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2006年度推荐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2)和有关评审材料报送省统计局职改办(联系电话:0571-87052786,联系人:盛军,邮编:310025),逾期不予受理。

    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表格及本文件所列附件,均可登录浙江统计信息网下载(网址:WWW.ZJ.STATS.GOV.CN

附件:

1、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材料要求

2、200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人员花名册

3、200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人员情况综合表

4、2006年度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5、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

6、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7、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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