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在东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旁听人员座谈会上,有旁听人员代表提出,目前东莞教师平均工资低于公务员水平,有悖于《义务教育法》。刘志庚对此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很不应该,一定要解决好教师的待遇问题,教育部门经调研后要形成方案,递交市政府讨论。
“教师工资低于公务员不应该”
前日,旁听人员代表、石碣实验小学校长黄景新在发言中提出,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这几年教师待遇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仍然略低于公务员平均水平,希望政府能进一步改善教师待遇。
对此,市委书记刘志庚作出回应,据他了解,深圳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公务员平均水平10%,现在东莞教师工资低于公务员工资,这是不应该的,而有些教师反映市财政统发工资后出现收入不升反降的情况,这更不应该。他认为,一定要解决好教师的待遇问题,教育部门经调研后要形成一个方案,递交市政府讨论。
将完善浮动津贴发放办法
为何从去年9月教师工资统发后,部分教师反而感觉工资降低了呢?对此,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财政支出上来看,市里的投入肯定是增加了,不会有降低的情况发生。之所以有老师产生工资降低的感觉,这可能与浮动津贴发放的情况有关,“以前每个人可能都有一些,但是实行评奖发放津贴等新措施后,‘蛋糕’分得不均匀,有的人多些,有的人可能就少了”。
那么,在发放津贴的过程中,如何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增强奖金发放的科学性?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在了解具体情况之后,将出台浮动津贴发放的指导意见,逐步完善津贴发放方案。“不过,各个学校有各自的情况,指导性意见只是供学校参考”,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完善的地方将视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此外,从去年9月东莞市统一发放公办教师工资后,临时代课教师的工资、奖金及津贴继续由所在镇区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自行发放,与公办教师相比,年收入差距在1万元到3万元之间。
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权利同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教育局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有小学400余所,初中近百所,普通高中40余所,其中全市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近200所,全市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约26.7万人。受政策限制,绝大多数民办学校招聘的教师,都具有临时性、流动性大的特点,待遇较低就是原因之一。
据悉,除少数几所收费高昂、条件优越的高规格民办学校的教师拥有与公办学校教师一样的待遇外,90%以上的民校都是以招收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学校,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办学设备相对简单,收费也比较低廉,受办学成本所限,科任老师的月收入大多在1000元至1800元之间,年薪也大多在2万元以内,无法与公办学校以及少数几所民校开出的6万元甚至10万元的高薪相比。
教育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的通知》,明确表示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据介绍,为保障民办教师权利,各民办学校与被聘用教师必须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民办学校要依法保障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要为本单位中没有在任何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聘用教职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